各社科类社会组织、社科联分会、社科普及基地,各有关单位:
为贯彻落实《广东省社会科学普及条例》,充分调动全市社会力量参与社会科学普及工作的积极性,提高群众人文素养和城市文明水平,助力我市高质量发展,现组织开展2025年社会科学普及项目申报工作。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主体
(一)申报单位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之一:
1.本市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机关、事业单位、社会组织;
2.市社科联分会、社科普及基地;
3.其他有意向开展公益性社科普及活动的组织机构。
鼓励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联合申报,联合申报须明确其中1个单位作为申报单位。
(二)申报单位需明确1名项目负责人,项目负责人应当符合以下条件:
1.具备中级(含)以上职称、科级(含)以上职务、本科(含)以上学历等其中一项条件或担任社科组织负责人;
2.具备完成项目所需的统筹协调和组织管理能力;
3.项目负责人在同一年度申请市级社科普及项目不超过2项;
4.项目申报单位、项目负责人无逾期未结项的市级社科普及项目。
(三)所申报项目未申报并获得过国家、省级社科普及项目立项。
二、内容形式
申报的社科普及项目为自筹经费项目。内容形式要求如下:
(一)围绕提升我市公众人文社会科学素养、弘扬地方历史文化、讲好香山故事、展示中山经济社会发展成就等策划开展的社科普及活动,包括但不限于宣讲、主题征文、讲座、报告会、知识竞赛、文艺展演、展览、社科普及读物出版、新媒体内容制作传播、文化交流考察、读书活动、社科骨干和社科普及工作者培训等活动;
(二)面向一定群体,体现实施单位行业特色的社科普及活动;
(三)其它公益性社科普及活动。
三、工作程序
(一)项目申报
请项目申报组填写《2025年中山市社会科学普及项目申报表》(附件1),由申报单位负责人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。申报单位收集汇总本单位申报项目并填写《2025年中山市社会科学普及项目申报汇总表》(附件2),连同《申报表》纸质版一式三份交至市社科联学术规划部,盖章PDF扫描版、Word电子版(命名为“普及申报+申报单位+项目负责人姓名+项目名”)发送到邮箱zssk2010@163.com。
申报截止时间:2025年5月26日,逾期不予受理(以电子邮箱收件或邮戳盖章时间为准)。联系人:高露斯、刘彤;联系电话:88268212;通讯地址:中山市东区博爱六路12号市人才发展中心大楼1210室(市社科联学术规划部)。
(二)项目评审及实施
市社科联按照《中山市社会科学普及活动项目管理办法(修订)》,对符合申报要求的材料进行评审、公示、立项。立项项目须在2025年12月15日前完成结项,接受验收。
附件:1. 2025年中山市社会科学普及项目申报表
2. 2025年中山市社会科学普及项目申报汇总表
3. 中山市社会科学普及活动项目管理办法(修订)
中山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
2025年5月9日
附件1:2025年中山市社会科学普及项目申报表.doc 下载
附件2:2025年中山市社会科学普及项目申报汇总表.xls 下载
附件3:《中山市社会科学普及活动项目管理办法(修订)》.pdf 下载