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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评选中山市首届优秀社会科学普及工作者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13年05月23日  点击:4893  作者:
  

 

中社联通〔2013〕9号


各社科团体、社科联分会、社科基地,市有关单位:
    为落实《广东省建设文化强省规划纲要(2011-2020年)》和我市文化强市战略,奖励在哲学社会科学普及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工作者,充分调动和发挥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,进一步繁荣发展我市哲学社会科学事业,为“率先加快转型升级、建设幸福和美中山”做出更大的贡献,现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征集评选中山市首届优 秀社会科学工作者,通知如下:
    一、指导思想
    以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为指导,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,坚持为人民服务、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、百家争鸣的方针,坚持贴近生活、贴近实际、贴近群众原则,实行公平、公开、公正的原则。
    二、评选对象
    我市各基层社科组织(包括社团、分会、基地)及有关单位的社科普及工作者。
    三、申报条件
    (一)在哲学社会科学普及工作中坚持以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为指导,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,思想好,业务精,作风正。
    (二)在我市从事哲学社会科学普及工作5年以上(含5年),现仍从事哲学社会科学普及工作。
    (三)具有较高的学术理论水平和组织活动能力,积极参加社科联组织的各类社科普及活动。
    (四)在社会科学普及领域具有广泛的影响,能发挥带头示范作用。
    四、申报程序
    (一)申报
    符合条件的个人向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提交以下申报材料:
    1、《中山市首届优秀社会科学普及工作者申报评审表》一式三份(含原件一份);
    2、相关获奖证书一式三份(含原件一份、原件审核后即时退回);
    以上材料请统一使用A4纸打印,于5月31日(星期五)前报送市社科联2706室,并将电子文档发送到我会邮箱(zssskl@163.com)。
    (二)评选
    市社科联根据各单位的推荐名单评选出10名优秀社会科学普及工作者。
    五、通报表彰
    市社科联将在6月26日召开第五次代表大会,对获奖的人员进行通报表彰,并颁发荣誉证书。
    六、联系方式
    联系人及电话:高露斯,88318166;陈凤娇,88389938。
    附:《中山市首届优秀社会科学普及工作者申报评审表》


中山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
二〇一三年五月二十一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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